上海人事外包网 淘宝店铺 联系我们 联系客服
劳动案例
上海人事外包网 > 新闻中心 > 劳动案例 > 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是否可以终止?
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是否可以终止?
发布时间:2016-06-02   来源:网络   编辑:上海力兴
文章导读:案例:老王是一家国有企业的职工,2011年5月进入单位工作,劳动合同期限5年。今年3月...
案例:老王是一家国有企业的职工,2011年5月进入单位工作,劳动合同期限5年。今年3月老王被查出患有甲状腺疾病后,一直请病假治疗。
 
问: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是否可以终止?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另根据沪府发(2015)40号文第二条规定:医疗期按照劳动者在本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设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第1年,医疗期为3个月;以后工作每满1年,医疗期增加1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
关键词:
上一篇:上海员工停工留薪期间的每月工资为多少?
下一篇:上海市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热点资讯
联系我们

上海人事外包网
联系人:张老师
热线:18964003885
邮箱:zhzg@lxhro.com
地址:上海闵行区黎安路999号1506室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9-2020 上海人事外包网-人力资源外包,劳务外包,招聘外包,劳务派遣,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税收筹划
 沪ICP备09090170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