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事外包网 淘宝店铺 联系我们 联系客服
常见问题解答
上海人事外包网 > 新闻中心 > 常见问题解答 > 上海户籍领取生育保险期间,单位还需为员工缴纳社保吗
上海户籍领取生育保险期间,单位还需为员工缴纳社保吗
发布时间:2016-04-08   来源:网络   编辑:上海力兴
文章导读:问:某员工系上海市户籍人员,目前刚生育完,之前单位都是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产假期间其到社保中心领取了生育保险费,由于单位在此期间不再重复支付产假工资了,那么是否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明年在确定新一年度缴费基数的时候,其现在领取的生育...
问:某员工系上海市户籍人员,目前刚生育完,之前单位都是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产假期间其到社保中心领取了生育保险费,由于单位在此期间不再重复支付产假工资了,那么是否仍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明年在确定新一年度缴费基数的时候,其现在领取的生育保险是否要算进去?
 
    答:根据沪劳保福发(2002)18号规定:生育妇女在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期间,所在单位和个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在确定个人下一年度月缴费基数时,应将生育妇女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和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剔除计算。
 
 
关键词:
上一篇:上海市参保人员现金支付的医疗费如何报销
下一篇: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社保、缴费

最新文章
相关文章
最新文章
热点资讯
联系我们

上海人事外包网
联系人:张老师
热线:18964003885
邮箱:zhzg@lxhro.com
地址:上海闵行区黎安路999号1506室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9-2020 上海人事外包网-人力资源外包,劳务外包,招聘外包,劳务派遣,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税收筹划
 沪ICP备09090170号-5